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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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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是经市编委批准的全额拨款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对本市广播电视播出和覆盖效果的监测;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监看等文化领域监测工作。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综合监测分析1名,专技岗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岗位说明:

1.依照国家相关管理法规和规章,对监测业务进行综合性分析

2.分析调研相关行业内容,编制综合监测报告;

3.承担中心部分行政、人事等管理职责;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国际新闻与传播、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2.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4.善于学习研究,热爱广播电视事业,熟悉办公室业务;

5.具有综合分析能力、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

6.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数据分析和洞察能力;

7.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

8.中共党员优先。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除2021年1月1日后毕业的国内外高等院校学生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日17:00止。

2.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外省市报名人员);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4)社会人员请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版,详见“学信网”),国内院校应届生请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请上传至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学籍证明”项);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请上传至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其他”项)。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的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下载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视疫情情况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

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结束两周后,考生可在在“报名系统”进行自助查询成绩,请考生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面试比例为1:2)。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六)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老师 闻老师

联系邮箱:resume@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联系电话:021-52309090*126 53080080-8101

监督电话:23115563

上海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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